“世界遗产”是由联合国世界遗产委员会组织的,由各缔约国政府申请,依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第二条规定,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审批程序,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物、遗址、建筑、自然景观或其结合体。它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和“文化景观”。“世界遗产”是在世界范围内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人类文化艺术成就和自然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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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 —— 留给人类未来的财富